据央视新闻报道,网络9月5日,服务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公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平台骗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定让见微知著《办法》规定,寸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难行应当经民政部指定;未经指定,个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求助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从事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网络管理、服务拨付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骗捐心广体胖
近年来,定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寸步迅速发展,患者本人及其家属网络求助现象日渐增多,一些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也应运而生。这类平台的出现和发展,解决了病患家庭筹集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是对传统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扶危济困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互联网慈善方式也带来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就是骗捐。诚如不少网友所说,不屑一顾“你永远不知道网络另一端坐着的是谁”。
互联网的特点让一些人认为有机可乘。于是,夸大、编造求助信息有之,隐瞒个人财产信息、不当挪用医疗款项的有之,甚至有些犯罪分子使用虚假病历、伪造医院诊断报告和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捐助款。
每一次骗捐事件发生,都是对捐助人爱心的亵渎和嘲弄,最终伤害的进禄加官是慈善事业本身。因此,对出现的相关乱象,必须依法加以规范。
出现骗捐,心存不良企图的“求助者”、一心骗钱的犯罪分子是“罪魁祸首”,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失察失责,也是重要原因。去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就增加了对求助者个人和求助平台的毫不犹豫规范条款。
个人方面明确,“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
平台方面则要求,“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活蹦乱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另行制定”。
9月5日,修改后的慈善法开始施行。而民政部等部门公布的《办法》,正是落实慈善法要求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办法》的施行,让骗捐寸步难行。比如,指定发布平台,避免了平台“鱼龙混杂”。未经民政部指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从事和个人求助有关的天经地义工作;而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则有严格的限定条件,还要经过严格评审程序。随便找个平台就募捐的情况,很难再发生了。
再如,编造、隐瞒求助信息的空间也被极大压缩。《办法》将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规定为平台的法定义务。同时规定,平台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求助人、信息发布人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探头探脑,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对于企图骗捐者来说,一旦被发现骗捐,可能需要承受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这让他们轻易不敢铤而走险。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平台法律责任的规定,让其在监管方面不敢有丝毫懈怠。对于平台来说,被民政部指定,是荣誉也是责任。而一旦不履行平台责任,千丝万缕除了被取消指定平台资格,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这是压力,也是动力,让平台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放过任何一起骗捐企图。
简而言之,《办法》在“加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等方面编织了严密的法网,保护求助人的同时,也保护了捐助人合法权益。以此避免骗捐的渔人之利发生,不让一颗爱心被辜负。
撰稿 / 李曙明(律师)
编辑 / 马小龙
(责任编辑:玩乐)